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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
来源: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011-5-13 15:54:14 【字体:小 大】

廊坊职业技术学院为廊坊市属公办综合类高职学院。主校区坐落在廊坊东方大学城,设有公共交通汽车通往廊坊市区和北京城区,北京公交938路专线直达北京火车站。现有专任教师438人,高级职称(教授、副教授)193人,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38人。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。2011年招生专业:机械设计制造类、自动化类、汽车类、畜牧兽医类、林业技术类、财政金融类、市场营销类、旅游管理类、计算机类、语言文化类、环境艺术设计、工程造价、文秘、广告与会展等,共十大类35个专业。

1、学院全称:廊坊职业技术学院

2、办学性质:国有公办

3、办学层次:专科

4、学院地址:廊坊东方大学城

5、学院代码:13395

6、录取规则:

(1)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体制,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,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

(2)对于投档考生,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。

(3)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;无外语语种要求(除旅游英语(论坛)外);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;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;身体健康要求参见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

(4)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,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。为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,对高分报考我院的考生,给予收费减免优惠(详情见学院网站)。

7、收费标准:学费5000元/年;住宿费500元/年。

8、学生学业期满,成绩合格,由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。

9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:

(1)联系电话:(0316)6028826

(2)传真:(0316)6028891

(3)学院网址:http://www.lfzhjxy.cn

http://www.lfzj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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